今年7月以來,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廣東省公安廳組織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獵狐2014”專項行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為期6個月。截至9月16日,廣東省公安機關已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9名,協助外省警方抓獲境外逃犯3名,抓獲總人數名列全國各省前茅。
  ●南方日報記者 洪奕宜 實習生 張熙
  通訊員 黃康靈 劉國光 尹利勇
  措施
  境外追逃發佈國際紅色通報
  近年來,一些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遲遲不能歸案,一些大要案件無法偵破,群眾的損失無法輓回,嚴重制約打擊經濟犯罪的整體效果,影響司法公正。“警方梳理髮現,有50%的外逃經濟犯罪嫌犯擁有國外居民身份。”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黃守應說,“獵狐2014”專項行動就是要加大境外追逃力度,只要證據確鑿,一定會想法設法將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
  省公安廳抽調懂偵查、懂外語、懂外事的專業人才,成立境外緝捕專班,專門負責境外追逃工作。警方對境外經濟犯罪逃犯進行梳理建檔,逐人逐案分析,做到“三個一”,即對每個緝捕對象建立一套逃犯檔案、確定一個抓捕方案、成立一個抓捕專班。各地對外逃疑犯建立了動態信息管控機制,還啟動境外追逃程序,申請發佈國際紅色通報,並加強與海外華人、華僑和企業機構的聯繫,加強與境外執法機構的溝通交流,及時掌控逃犯信息。
  “在這次專項行動過程中,廣東省公安機關充分發揮毗鄰港澳、海外僑胞眾多的優勢,廣泛收集線索,深入走訪犯罪嫌疑人的親屬、朋友,動員逃犯家屬對境外逃犯開展勸返投案自首工作,對在逃犯罪嫌疑人逐一進行比對分析,努力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蹤跡。”黃守應介紹說。
  在公安部的指揮協調下,廣東省公安機關積極爭取境外執法機構支持,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一系列國際法律框架為基礎,加強境外追逃協作,與境外執法機構建立了密切的刑事司法協助機制,通過引渡、遣返等途徑,將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及時抓獲並押解回國。
  成果
  成功抓獲一批境外逃犯
  通過一系列積極努力,目前廣東“獵狐2014”專項行動取得初步戰果,已抓獲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9名。針對境外逃犯“漂白”身份、甚至整容的情況,省公安廳組織了工作專班進行深入研判、科技攻堅,探索出一套卓有成效的追捕辦法,成功抓獲了一批境外逃犯。
  8月中旬,廣州市公安局成功將一名在國內犯罪後潛逃境外、變更身份後又潛回境內的外籍經濟犯罪嫌犯抓獲歸案。該嫌犯為“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緝獲的首名非中國裔外籍外逃嫌犯。9月初,茂名市公安局成功將一名潛逃近20年、已加入境外某國國籍的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該逃犯為專項行動中,廣東省抓獲潛逃時間最長的境外逃犯。9月12日,在境外執法機構的大力協助下,兩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嫌犯被省公安廳與深圳市公安局組成的聯合工作小組從馬來西亞押解回國,接受法律的製裁。此外,還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懾於法律的威嚴,接受公安機關或親友的規勸,主動返國,向我省汕頭等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下一步,省公安廳將向社會公開懸賞緝捕一批重點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犯。對提供準確線索並協助抓獲該逃犯的,公安機關將給予經濟獎勵。同時,針對犯罪嫌疑人攜款外逃的情況,公安機關也將向犯罪嫌疑人藏匿國提出國際司法協助證據,提出追贓請求,通過追繳贓款擠壓其生存空間。公安機關告誡那些目前仍負案在逃境外的嫌疑人,儘早返國,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法律的寬大處理。
  要案傳真
  他們非法吸存數億
  在國外高檔住所被抓
  9月12日,在公安部和我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的大力協調和支持下,省公安廳、深圳市公安局組成聯合工作小組趕赴馬來西亞,成功將2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嫌疑人趙某、左某從馬來西亞押解回國。至此,我省公安機關共抓獲該案犯罪嫌疑人23名。
  2012年12月18日,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根據群眾舉報,偵破了深圳古漢祥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漢祥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省公安廳經偵局還組織廣州、佛山警方立案查處古漢祥龍公司在當地分支機構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截至目前,共查證涉案金額達數億元,涉及3000多人。主要犯罪嫌疑人趙某、左某冒用他人身份成立公司,實施犯罪,在案發後潛逃馬來西亞,手段狡猾,影響惡劣。
  針對嫌疑人外逃的情況,我省公安機關迅速啟動境外追逃機制,在省公安廳經偵局的指導下,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福田分局經偵大隊、天安派出所等部門派出精幹警力,組成境外緝捕小組,在公安部的強力指揮和協調下,在我駐外使領館的大力支持下,循線追蹤,以中馬兩國刑事司法協助機製為基礎,提供詳實確鑿的證據材料,並提供了逃犯可能落腳點及聯絡方式,向該國警方提出協助抓捕請求,並向該國移民局提出協辦遣返請求。在我國駐馬使館警務聯絡官的大力支持下,馬警方一舉將藏匿在馬來西亞某高檔住所的趙某、左某抓獲,經該國移民局啟動遣返程序後,我赴馬工作組成功將逃往馬來西亞一年多的2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國。
  他潛逃境外八年
  經規勸回國自首
  9月3日,經多方努力,潛逃泰國8年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鄭某經規勸回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2007年1月24日,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經偵大隊立案偵查一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查:1995年,犯罪嫌疑人鄭某(男,69歲,汕頭人)與他人以生產經營的名義向社會群眾吸收存款共150萬多元。至2005年,上述公眾存款尚有140多萬元未能歸還。2006年9月犯罪嫌疑人鄭某潛逃泰國。
  為將犯罪嫌疑人鄭某緝捕歸案,汕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和潮南區經偵大隊對其信息進行詳細分析,並多方調查聯繫到其家屬,抓住鄭某已年近七旬、有葉落歸根的願望,通過講法律、講政策、做其家屬的思想工作,敦促家屬勸導犯罪嫌疑人回國自首。經多次工作,鄭某家屬表示願意全力配合公安機關,並主動表示願意還清欠款,動員鄭某回國投案自首。
  7月下旬,在當地鄉鎮幹部的見證下,鄭某的家屬將該案未歸還的涉案資金全部還清,並取得了借款人的諒解。9月3日,鄭某乘機從泰國曼谷飛抵揭陽潮汕機場,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他潛逃境外近20年
  新身份被識破就擒
  9月4日,茂名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深圳邊防檢查部門的大力協助下,成功抓獲潛逃近20年的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張某平。
  1994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張某平以發包建設別墅工程為名,騙取茂名某建築工程公司工程款近300萬元。案發後,張某平關閉公司,攜款逃往國外。“獵狐2014”專項行動啟動後,茂名市公安局組織辦案民警深入研究案情,詳細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匿的地方,並針對不同情況制定不同的追捕方案。針對張某平出逃年限久遠、可用線索有限,且可能持有外籍人員身份的情況,追逃工作組通過細緻分析,發現一名中美洲某國籍的人員與犯罪嫌疑人信息相符,經辦案民警辨認,確認兩者為同一人。辦案民警立即對此人身份信息進行研判分析,發現該名犯罪嫌疑人於近期入境。確認犯罪嫌疑人身份後,茂名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為該逃犯“量身定製”抓捕方案,展開抓捕。
  9月4日,在深圳有關部門的協助配合下,茂名警方在深圳抓獲潛逃近20年的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張某平。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9名外逃經濟犯罪嫌犯被緝拿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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