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維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建立施工掘路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絕“馬路拉鏈”現象。
  近年來,城市內澇頻頻發生,路面塌陷氣體泄漏爆炸新聞不斷,城市地下管線的安全開始日益受到社會的關註。《意見》明確,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編製完成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城市地下老舊管網改造,將管網漏失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顯著降低管網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體系,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水平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應急防災能力大幅提升。
  《意見》要求,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實行屬地負責制,由城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城市要明確責任部門,制定總體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和相關規範,組織好普查成果驗收和歸檔移交工作。
  《意見》規定,嚴格實施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管理。地下管線工程開工建設前要依據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要嚴格執行地下管線工程的規劃核實制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各類違反規劃的行為及時查處,依法嚴肅處理。
  (原標題:嚴控道路挖掘杜絕“馬路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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