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曾詠發) 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11月,全省2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100%,其中一級達標天數比例為33.6%,二級達標天數比例為66.4%。
  今年1月1日起,福州、廈門列入全國首批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環保部20日發佈的數據顯示,按照新國標,11月74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3.3%~100%,平均為52.3%。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7.7%,其中輕度污染占29.1%,中度污染占10.5%,重度污染占6.6%,嚴重污染占1.5%。僅福州、海口和珠海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拉薩、昆明和廈門等9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80%以上。根據PM2.5等6項指標綜合考量,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拉薩、福州、貴陽、舟山、承德、惠州、大連、珠海和張家口。
  超標天數中以PM2.5和PM10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較多,分別占超標天數的73.4%和22.2%。與10月份相比,主要污染物中除臭氧外均有所上升,其中,PM2.5、PM10、NO2、SO2月均濃度分別上升3.9%、7.1%、12.8%、45.5%,CO日均值超標率上升0.6個百分點。
  (原標題:福州100%達標,綜合排名全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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